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11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启用高校毕业生电子就业协议书的通知》精神,从2020届毕业生开始,原纸质就业协议书停止使用,并启用电子就业协议书。
2020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聘录用关系的,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申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电子协议书”)。
一、适用对象
1.2020届毕业生;
2.已在小程序上绑定2020学籍,并且生源信息已通过资格审核,显示“完成”状态;
3.定向或委培生不可使用电子就业协议功能。
二、申请流程
电子三方协议书的办理一共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申请阶段;二是回传阶段。
1.申请阶段。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合意,用人单位将单位信息告知毕业生,由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务必注意正确填写单位邮箱,邮箱将接收申请阶段的协议书PDF和最终盖章后的电子协议书PDF。待院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导出电子协议书PDF版,打印后交由单位盖章。建议此时打印两份协议书盖章。
同学们根据与签约单位约定户口、档案的去向进行填写。如未确定或需申请接收函件,“档案去向类型”一律先选择“回生源地”,其他项目暂不填报。此步骤填写内容仅用于学校审核协议书申请的依据之一,派遣信息及档案信息还可在毕业前进行最终确认及修改!
单位在学校审核通过后会通过之前填报的邮箱收到一封邮件,单位可点开邮件中的链接查看协议书内容,如需对协议书进行修改,可通过链接审核不通过,退回给学生重新修改。单位也可通过扫描电子协议书上的二维码查看协议书内容及效力。
在此阶段,请同学们务必准确填写单位信息,如需修改,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通过单位邮箱接收的链接退回修改。
2.回传阶段。
单位与学生共同确认电子协议书上的信息,后单位加盖实体公章,学生在协议书上签名后,由学生将盖章的电子协议书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拍照或扫描上传。注意,务必对准电子协议书左上角、右上角和左下角三个二维码定位,不可打横拍照,不可留边框。要求回传的内容务必清晰,在电脑上放大后仍可看清,否则学校加盖电子签章后再导出PDF便无法清晰打印。
3.学校在电子协议书审核通过后加盖电子签章,学生导出电子协议书PDF版,按单位要求打印交回单位,完成签约流程。
三、申请解约流程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主体,学校只作为鉴证方,学校盖章不是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一旦毕业生将协议书交由用人单位盖章,协议书即生效,如需解约,需办理解约手续。
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取得解约函后,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申请解约,上传解约函,院校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新的电子协议书。
注意,解约的功能在完成上一家单位签约后才会开启,即在上一家单位回传协议书并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解约申请。在此回传协议书之前,如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请用人单位通过邮箱链接点击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