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19]5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就业推荐表》是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用于毕业生就业的正式推荐材料。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按要求填写。院系出具推荐意见后,汇总本单位所有毕业研究生的推荐表,统一送研究生院填写学校意见,加盖公章。
一、受理时间
2019年10月18日—10月30日
二、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汇总填写《2020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名单汇总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排列顺序应与《汇总表》中名单顺序逐一对应。
三、注意事项
每名毕业生只能持有1份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求职过程中使用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再向对方提供原件。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