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19]37号
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粤财大〔2014〕19号)有关规定,教学奖励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每年6月30日为前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的教学项目和成果奖励申报截止日。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将个人申请表(见附件)和提交的佐证资料于7月1日下班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北三904室)。联系电话:84095909;联系人:杨勇。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粤财大〔2014〕19号)
2、《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申请表》
研究生院(处)
2019年6月10日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申请表.doc
粤财大[2014]19号 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