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19]2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粤财大[2018]41号)(下称《奖助办法》)(附件1),现启动2018-2019学年荣誉奖励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坚持激励先进、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如培养单位未按条件推荐,撤销后名额不予替补。
2.参评人符合《奖助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要求。
3.参评材料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4.本次评选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审核。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二、评选项目
1.十佳毕业研究生
各培养单位组织初评,参照课程成绩、学位论文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学术学位研究生原则上要求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专业领域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实践创新上取得代表性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情况、社会贡献度、就业情况等方面综合评选。
结合学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实际,各单位按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各一名推荐,毕业生人数100人以上的可多推荐一名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评审,按学术学位4人、专业学位6人产生。
申请参评十佳毕业研究生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填写《十佳毕业研究生参评一览表(学术学位)》(附件3-1)或 《十佳毕业研究生参评一览表(专业学位)》(附件3-2)。纸质版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电子版连同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办公室。
2.考取博士奖励
2019年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时需上传录取通知书。
3.研究生先进个人
2018-2019学年度,符合《奖助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者可申请相应类别。申请理由应符合申请项目所列条件之一,上传的佐证材料需与该类别要求相符。
(1)学术创新先进个人:以独立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主持“攀登计划”项目并获省级立项;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学术科技类竞赛中获奖;受邀出席国内外重要学术活动并发言。
(2)实践、创业先进个人:“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核心成员,且取得良好效果(需上传成果佐证材料);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会员并参加3次以上志愿活动;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创办企业并已取得营业执照,企业持续运营半年以上。
(3)社团、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各类社团核心成员,策划并组织2次以上社团活动,有效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校运会参赛运动员;迎新晚会主要表演者;由学院、学校举办的各类文体类活动组织者及主要参与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文体类竞赛中获奖。
各培养单位推荐数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5%。各单位推荐限额见系统。
4.优秀成果奖
符合《奖助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均可申请。
申请时应按成果个数分别提交。如,同一人发表两篇D类期刊文章,则分别申请两次。
团队获奖由团队负责人申请,申请时注明全体团队成员姓名及顺序。
申请优秀学术论文奖励者,以正式发表为准(毕业班可提供录用通知书),上传符合条件的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申请竞赛成果奖励者,上传奖状。
5.优秀研究生干部
符合《奖助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均可申请。
学校研究生会干部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校)”;各培养单位干部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学院)”。各单位推荐限额见系统。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即日起至5月31日,个人申报及培养单位评审。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自愿申报,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相应申请,组织评审并公示结果(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6月14日前,学校审定。学校组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6月24日前,学校发文表彰。
四、注意事项
1.系统中提交的用于申请奖项的所有附件,须合并成一个PDF格式,以姓名为文件名。
2.“申请理由”栏字数控制在150字以内。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