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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记校外兼职博导人员情况的通知
作者:谢琦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19-04-01 浏览次数:673

粤财大研[2019]14号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学科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18[70])文件要求,为鼓励学科团队成员积累博士生培养经验,落实对在外单位兼任博导、承担博士生培养任务的人员奖励,现对在校外兼职博导人员情况进行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人员范围

在外单位兼任博士生导师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登记内容

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兼职高校、聘任时间、承担博士生培养情况、个人简介等,详见附件《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兼职博导人员登记表》(个人填)、《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兼职博导人员汇总表(所在单位填),并同时提供兼职博导的聘书原件(照片)、复印件和指导博士生情况证明。

三、材料报送

410日前各教学科研单位将有关人员的《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兼职博导人员登记表》《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兼职博导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996462125@qq.com)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学科办。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84095909

  

  研究生院

201941

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兼职博导人员登记表.docx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兼职博导人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