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19]14号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学科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18[70])文件要求,为鼓励学科团队成员积累博士生培养经验,落实对在外单位兼任博导、承担博士生培养任务的人员奖励,现对在校外兼职博导人员情况进行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人员范围
在外单位兼任博士生导师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登记内容
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兼职高校、聘任时间、承担博士生培养情况、个人简介等,详见附件《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兼职博导人员登记表》(个人填)、《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兼职博导人员汇总表》(所在单位填),并同时提供兼职博导的聘书原件(照片)、复印件和指导博士生情况证明。
三、材料报送
4月10日前各教学科研单位将有关人员的《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兼职博导人员登记表》、《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兼职博导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996462125@qq.com)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学科办。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84095909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日
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兼职博导人员登记表.docx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兼职博导人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