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2019]11号
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校不再留存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请各单位尽快联系毕业证或学位证仍留存在学校的相关研究生于5月29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院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须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联系人:彭文霞 联系电话:84095909 办公室:北三905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