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星光励志助学金”是潘义光先生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的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为真正体现有效、阳光、温暖资助的宗旨,切实做好“星光励志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星光励志助学金资助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热心公益,关心集体;
4、学习成绩优秀;
5、本学期初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者优先。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1、研究生资助名额1名(由学校根据困难研究生占全校困难生的比例确定)。
2、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分上下学期两次发放。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1、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星光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2、广州校区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递交申请,培养单位按照申请条件予以审查,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佛山校区的研究生向佛山研究生院递交申请,佛山研究生院按照申请条件予以审查,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各单位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4、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处。
四、申请材料、时间
(一)材料报送:
1、个人申请表;
2、上学年成绩单(研一学生提供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星光励志助学金汇总表》。
(二)报送时间:
12月3日前,申请材料纸质版送研究生院(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北3-908),电子版发至yanjiushengglk@sina.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星光励志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2:2018年星光励志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