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学位点:
根据《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下称《通知》(附件1)),现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对应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程硕士学位点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对应调整的原则与要求进行调整。
二、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附件2),以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对应调整为相应的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未提交调整申请的,国务院学位办将视为放弃该学位点。根据《通知》要求,2018年批准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根据申报时的领域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对应调整。请工程硕士学位点根据申报领域进行对应调整。
三、填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附件3)、《单位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到xwb@gdufe.edu.cn。
联系人:彭文霞 办公室:北三904 电话:84095909
附件:
1.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docx
校学位办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