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粤财大〔2014〕19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教学奖励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每年6月30日为前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的研究生教学项目和成果奖励申报截止日。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将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和提交的佐证资料于7月3日下班前交到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科(北三908室)。
联系电话:84096987;联系人:杨勇。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粤财大〔2014〕19号)
2、《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申请表》(研究生)
2018年5月25日
《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粤财大〔2014〕19号).doc
《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申请表》(研究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