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近期研究生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时间
1.2018届贷款毕业生(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于5月31日之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进行毕业确认。高校助学贷款还需导出毕业确认表。
2.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提前还款的毕业生,于6月20日之前还清贷款,部分结清一笔学校予以奖励100元,全部结清予以奖励200元。
3.申请生源地贷款的非毕业生,于6月30日之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进行续贷申请。
4.各项纸质材料于6月22日上午交至研究生管理科(北3-905)。
二、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毕业确认表》和《还款确认书》(附件1)。
未结清合同的贷款毕业生还须签订《还款确认书》。《毕业确认表》及《还款确认书》签字打印,均一式四份。《还款确认书》双面打印。以培养单位为单位上交。
2.《借款学生毕业后情况登记表》(附件2)
各培养单位要在贷款毕业生离校前采集、填报未结清合同的贷款毕业生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其中的家庭详细住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是否准确、完备。提交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以培养单位为单位上交。
研究生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