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现将近期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领取时间和地点:
10月26日(周四) 14:30—16:30,北3-905
以学院为单位领取。
二、提交材料和要求:
1. 申请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交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确认,学院填写资格审查情况栏,加盖学院公章。
2. 首次申请助学贷款提供佐证材料:身份证及学生证(新生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附申请表后。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 合同一式三份。学生签名要清晰,甲乙丙丁方日期不填。
4. 合同摘要。申请人签字,按手印(右手食指)。
三、注意事项
1、贷款合同一式三份,学生签名即可,合同反面四个日期无需填。
2、贷款申请表时间,学生申请时间可填9月;学院审核时间填学生申请后,最迟填至10月9日。
四、提交时间:
11月2日8:30-11:30,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至北3-905。
研究生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