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上报和档案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
1. 研究生处负责收集、整理以下材料:
(1)硕士录取登记表
(2) 学位申请书(含成绩单)
(3)授位决定书
(4)体检表
(5)就业通知书(白色联)
2.各培养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以下材料:
(1)学籍表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3)党员材料(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党员材料由各学院保管不装档)
(4)奖惩材料
上述材料在装档当日携带。
二、各培养单位按省内和省外分别填写档案地址条(附件1、2),在装档当日提交研究生处生成地址条。
三、2017年7月3日至7月7日,各培养单位与研究生处装封毕业生档案,具体安排见《整理装档时间安排表》(附件3)。
四、7月11日前,研究生处通过机要方式寄送非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7月19日,研究生处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移交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
附件1:机要档案地址条(省内)
附件2:机要档案地址条(省外)
附件3:整理装档时间安排表
研究生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