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于6月6日召开,为顺利完成2017届夏季学位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截止到5月22日仍未完成答辩的学科专业,务必于5月27日前组织答辩会,并将答辩安排提前2天报送至学位办。
二、已完成论文答辩的单位,于5月26日前将答辩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处并将答辩结果录入到系统。
三、答辩后,研究生必须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论文。各单位应敦促导师严格把关学位论文质量,特别在论文的规范性方面(格式、英文题目、英文摘要、错别字等)。
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6月2日前召开,审议学位授予建议名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等议题,并将审议结果及时提交学位办。
联系人:彭文霞 电话:84095909 办公室:北三904
研究生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