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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5-05 浏览次数:27

各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近期研究生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时间

1.2017届贷款毕业生(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于5月31日之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进行毕业确认。高校助学贷款还需导出毕业确认表。

2.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提前还款的毕业生,于5月20日之前还清贷款,还清一笔学校予以奖励200元。

3.申请生源地贷款的非毕业生,于5月31日之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进行续贷申请。

4.各项纸质材料于6月15日上午交至研究生管理科(北3-908)。

二、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毕业确认表》和《还款确认书》(附件1)。

未结清合同的贷款毕业生还须签订《还款确认书》。《毕业确认表》及《还款确认书》签字打印,均一式四份。《还款确认书》双面打印。以培养单位为单位上交。

2.《借款学生毕业后情况登记表》(附件2)

各培养单位要在贷款毕业生离校前采集、填报未结清合同的贷款毕业生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其中的家庭详细住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是否准确、完备。提交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以培养单位为单位上交。

 

附件1:《还款确认书》

附件2:《借款学生毕业后情况登记表》

 研究生处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