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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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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385

                       粤财大学位[2017]1号

各培养单位、2017届夏季毕业研究生:

2017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进度安排见附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毕业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应科学、严谨、规范,并参照《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粤财大[2015]79号)完善学位论文格式(论文字数依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各学位点应对研究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进行“毕业审查”审核通过,并组织论文交叉评审或预答辩。通过毕业资格审查且缴清学费的研究生,即日起下载《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见附件)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交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审核:

1.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以及实习单位出具意见的《实习鉴定表》;

2.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成果管理”中提交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上传论文的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和正文扫描件或照片(专业学位不需此项)。各学位点审核无误后提交到研究生处复审。

以上工作在3月6日前完成,学科秘书应及时将完成审核的申请材料交校学位办复审。

三、导师填写论文学术评语与论文提交

各学位点完成交叉评审或预答辩后,应及时向导师及论文作者反馈意见以便修改。导师须认真把好论文质量关。研究生须在3月16日前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论文电子版(该定稿论文将用于文字重复率检测,各位毕业研究生务必确保提交检测的论文内容及版面格式均为最终定稿,因版本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导师在研究生系统“论文导师审核”中审核研究生提交的论文,并于3月21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学术评语”并打印签名(双面打印)后交学科秘书。未经导师审阅同意的学位论文不安排送审。

四、文字重复比检测

学科秘书在系统中审核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和收齐导师评语纸质版,于3月24日前交至校学位办。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办法》(粤财大[2015]79号)执行。通过论文检测的研究生于3月28日前提交论文纸质版2本(法律硕士提交3本),纸质版论文必须与电子版一致,各培养单位收齐后交学位办。

五、论文双盲评审

论文双盲评审安排在4月1日~4月30日进行,由校学位办组织。论文盲审结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论文答辩

通过论文盲评的研究生可在系统“论文答辩申请”模块中申请答辩,并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和学位备案信息。学位申请人于5月8日前向所在学位点提交论文一式6份,学位点在系统里审核并进行答辩安排,学位备案信息用于上报教育部进行学位认证查询,请各位毕业生务必按时、准确填写。

答辩应安排在5月22日前进行。答辩程序及答辩结果的处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答辩秘书按要求提前做好答辩会的准备工作及答辩会议的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整理。各培养单位在答辩前7日内于系统“答辩安排管理”模块中录入答辩安排,答辩前3天领取“论文答辩会海报”并在校内公开张贴。

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后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未获全票通过的还须填写《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情况表》经由导师签字确认后,连同论文定稿一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情况表》将作为会议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七、材料提交

各培养单位在答辩结束后将下列学位档案提交校学位办,要求材料齐全、完整、准确,文件材料均应是原件。签名处均需由当事人本人签名,不得涂改,打印无效。

1.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2.实习报告及实习鉴定表各一式一份

3.论文指导教师评语一式一份

4.论文评阅书原件(含复评)

5.答辩会议记录一式一份

6.答辩决议一式一份

7.学位论文表决票

8.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一式一份

9.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情况表一式一份

10.学位论文原件一式两份(签名必须齐全)

11.答辩结果汇总表电子版

12.学位信息备案表(学生于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名)

上述材料各培养单位可自行留存复印件,存档的学位论文数量自行确定;提交给图书馆存档的学位论文由毕业生在离校前按图书馆要求提交。请务必将上述要求传达至每位毕业研究生,其它未尽事宜由校学位办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作出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财经大学2017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进度表》

                                       

     校学位办

               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广东财经大学2017年度夏季毕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度表

时间

工作任务

导师职责

备注

3月6日前

研究生下载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准备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各学科秘书进行资格审查后,交校学位办复审。

对学位论文指导、审阅;指导专业实践.

审查内容:学费、学分及成绩、补修课程、发表论文情况、专业实践

3月7日-3月16日

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一份,校内学科点交叉评审(初评)或组织预答辩并反馈意见。

参加完成学科点的交叉评审或预答辩

各学科点组织对论文的初评,向导师及论文作者反馈意见。

3月16日前

毕业研究生于系统中提交论文电子版

系统中及时审核

3月21日前

导师认真审阅所指导学生论文,撰写论文学术评语,出具是否同意送审的意见。

系统中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学位论文学术评语》并打印签名

未经本人导师审阅同意的学位论文不予送审。

3月24日前

学科秘书系统中审核提交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及收齐导师学术评语,提交校学位办进行文字重复比检测

逾期未提交论文研究生将不安排检测及审阅。

3月29日前

研究生提交论文定稿纸质版2本(法律硕士提交3本),各培养单位收齐后交学位办

3月25日—3月31日

校学位办进行文字重复比检测,需复检的论文修改后重新检测

未通过检测的研究生将不安排审阅及答辩。

4月1日

—4月30日

论文双盲评阅。

匿名评审。专家审阅未通过则不安排答辩

5月5日前

1.向导师及论文作者反馈评阅意见,需复审的论文重新提交评阅。2.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进行再修改并在答辩会上作说明。3.校学位办与各学科点协调安排并公布答辩时间。

论文指导

学科点提供答辩委员会及答辩秘书建议名单

5月8日前

1.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并填写学位备案信息。2.研究生提交答辩论文一式六份至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在系统中审核提交信息并进行答辩安排

研究生应做好相关答辩准备(ppt等)

5月10日—5月22日

各点按有关要求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会。

导师指导研究生作答辩准备工作

各点答辩秘书准备好相关事宜。

5月23日

—6月6日

整理答辩会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提出建议授予学位名单。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定稿一式6份及电子版。

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导师指导研究生作相应修改。

答辩秘书整理材料

6月7日—  6月14日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确定学位授予名单。公示。学位办打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月21后

学位授予仪式暨毕业典礼。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表,毕业生登记表等

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文明离校。

配合教育研究生文明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