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粤财大[2015]32号),经本人申请、导师组初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现对2016年度新增导师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止。
有不同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来人、来电向学位办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以示负责),联系电话:84095909。
附件:2016年度新增导师推荐名单(法学分委员会)
广东财经大学
法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粤财大[2015]32号),经本人申请、导师组初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现对2016年度新增导师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止。
有不同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来人、来电向学位办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以示负责),联系电话:84095909。
附件:2016年度新增导师推荐名单(法学分委员会)
广东财经大学
法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