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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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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财经大学2016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6-12-09 浏览次数:57


 

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为继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促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粤财大[2015]4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属校级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优秀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二、对项目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岗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承担研究生教学和培养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2.每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有未结题的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者不能申报。曾获其它校级、省级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经费资助的同类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3.不具备高级职称人员主持申报重点项目须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

选题指南与立项资助

选题要以破解制约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难点问题为出发点,注重研究的针对性、应用性和推广价值,强化研究成果的使用效益。选题可按附件1列明的研究方向结合我校实际确定研究内容,也可自主选题。

本年度立项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重点项目拟立项不超过4项,每项资助1.2万元,研究年限2年;一般项目拟立项不超过8项,每项资助0.6万元,研究年限1年  

四、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按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立项答辩学校评定四个程序进行

五、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符合《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2.鼓励立项项目在国际国内学术期刊特别是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研究成果,项目成果应标注“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3.各单位应加强此次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严把申报质量关,每单位重点项目推荐数不超过1项,一般项目推荐数不超过2项。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16年1227(星期二)前将下材料交至研究生

    1.《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

    2.《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含排序)一式一份。

3. 上述两个电子材料发送至gdufepy@qq.com

联系人:杨勇   84096987  北三栋908

 

附件:

1.2016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2016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及其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问题研究;

学科队伍和导师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的体制机制问题研究;

学科和学位授权点建设绩效评估研究;

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与规模调控机制研究;

中外研究生招生选拨制度比较研究;

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研究;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策略研究;

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

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和机制改革问题研究;

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培养体系研究;

服务地区经济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机制研究;

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协同培养机制研究;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质量控制研究;

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胜任力评测体系研究;

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规范及评价体系研究

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建设研究;

研究生教育国际化问题研究;

研究生创业教育与创业实践模式研究;

毕业生跟踪调查及用人单位评价反馈机制研究;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体制机制问题研究;

研究生激励机制与奖助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网络环境下研究生舆情管理与引导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