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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6-06-24 浏览次数:13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校历,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在第19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

研究生课程分集中考试和分散考试,学位类课程应集中考试,未列入集中考试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自行组织分散考试,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考试资格

按《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15]79号)规定,对于缺勤次数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该课程必须重修。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按《关于继续做好在校生缴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院[2011]119号)规定,研究生须缴清学费后方能参加期末考试。各单位请及时清理研究生缴费欠缴情况,未缴费研究生按规定不能参与本次考试,特殊情况须递交书面申请并签署所在单位负责人意见及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处审批。

三、考试命题

各门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命题,按“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试题纸” (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格式制卷两套(A、B卷)。集中考试课程的命题教师在6月29日前交电子版至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处。各培养单位6月29日下班前将集中考试的公共类课程(英语精读、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管理科学研究方法)试卷电子版交研究生处统一制卷,其他类课程试卷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制卷,相关人员须注意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四、成绩评定

研究生课程考核应注重教学全过程的整体衡量,考核成绩根据期末成绩和平时成绩(包括平时作业、课堂讨论、选读报告、实验设计、课程论文等),按百分制综合评定。

论文、实验设计形式的课程考核,任课教师应对每份课程论文认真审阅,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论文形式)评阅纸” (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

五、成绩提交

即日起-9月9日进入学校信息门户my.gdufe.edu.cn,输入工号和密码点击“研究生服务”进入提交(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登记完毕,打印两份纸质版连同学生答卷(论文、论文评阅意见书)、“研究生考核统计分析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交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处存档。

      六、主考、监考及巡考

每门集中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为主考,所在培养单位再安排一名老师进行监考。集中考试的公共类课程考试,相应监考老师应在考试前半小时到研究生处领取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其他类课程考试,相应监考老师应在考试前半小时到所在培养单位领取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

各培养单位安排一名学院领导作为巡考负责人,负责集中考试期间的巡考工作。各培养单位6月28日前,将主考、监考、巡考等人员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研究生培养科84096987, gdufepy@qq.com ,北三908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

附件2: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成绩登载操作注意事项

                              

  研究生处

                                   二Ο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