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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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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制定、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6-06-08 浏览次数:49

关于2016年制定、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16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保持稳定。各硕士点培养方案如无特殊需求,在2015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保持稳定,不做大的变动;各新增硕士点编制培养方案时,参照《关于2015年制定、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http://yjsc.gdufe.edu.cn/html/pygz/tzgg/2015/06/16/a3bf9fd3-6c8b-4b14-8a0e-f4794eb9f2fc.html有关规定进行。

2.配合试点。2016年我校将在非英语专业公共英语、公共选修课中的方法类课程、仿真实验课程等方面进行试点,部分课程将配合试点工作进行微调。

二、进度安排

(一)新增硕士点

成立5-7人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广泛听取本学科导师、任课教师的意见,按照提供的模版(附件1、2,红体字为应修改部分,下划线字为应添加内容,黑体字不得变动)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并组织相关课程主讲教师完成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的编写。注意做到:

1.应参考不少于三所国内知名大学的同类培养方案进行编制,并邀请2-3名校外专家参与编制。

2.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应提交课程教学大纲。

3.课程代码由研究生处统一编制。

6月24日前,提交培养方案电子版、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二)其它硕士点

确需对原培养方案进行变动的硕士点,参照上述原则按程序组织修订。6月24日前,提交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电子版、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新增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逾期未交的硕士点,视为维持原培养方案不做变动。

三、其它

学校确定方案后,各单位按研究生处要求,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进行具体编制。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84096987

电子邮箱:gdufepy@qq.com  办公地址:北三908室

 

附件:

1.  广东财经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2.  广东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3.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研究生处

             二Ο一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