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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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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研招办 发布日期:2016-06-01 浏览次数:17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时上报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关于编制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已于5月17日下发,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3日前提交招生专业目录的纸质版(需本单位主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各一份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禁止在校内进行各种考研辅导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广东省关于坚决抵制和清理社会考研辅导机构进入高校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通知》(粤教考函[2012]11号)中有关要求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第八十六条规定,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地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三、规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话通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基本要求出台前,各单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与录取挂钩的面试。待国家初试基本要求出台,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后,方能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自觉净化校内考试环境,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