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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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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6-04-07 浏览次数:62

关于对2014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及时总结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东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粤商院[2006]126号),现决定对2014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及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其他专业学位参照执行。

一、考核内容

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完成情况、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科研综合能力、身心状况等。

二、考核步骤及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硕士点成立专业考核小组,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广东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2.4月12日前,研究生按要求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准备好已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交各学院学科秘书审核并签名。

3.4月19日前,研究生联系各自导师填写导师评语,并将《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及证明材料交回学科秘书处。

4.4月26日前,各单位将签署过考核小组意见的中期考核表及汇总表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在各学院留存。

5.5月初,研究生处公布各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

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各硕士点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将在5、6月份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学术学位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专业学位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

  附件4:《广东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粤商院[2006]126号)

 

 

 

                                研究生处

                          二Ο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