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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6-01-12 浏览次数:42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现就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初试总成绩在145分以上(含145分)且英语单科成绩在25分以上(含25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外校调剂考生申请条件为:

1.已参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联考,且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省内院校

2.总分170分以上;

3.英语25分以上。

凡满足上述条件且有意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请自行下载《广东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填妥后于2016年1月14日(周四)前,以特快专递(或传真)的方式到达我办(以签收日期为准请考生本人1月14日16:00前致电我办确认调剂申请表已收到)。1月15日确定调剂名单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考生申请调剂方式见《广东财经大学招收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调剂公告》http://yjsc.gdufe.edu.cn/html/zsgz/tzgg/2016/01/11/1e40de86-02ff-4d74-b458-17f243ea44c6.html

二、报到与资格审查

报到、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9:30点,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初审,研究生处复查。

报到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本部北三研究生楼501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两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方式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认证说明,如尚未认证中,最迟须于2月25日前寄达我办)

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考生,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须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

三、复试工作安排

1.政治理论考试(100分)

(1)时间:2016年1月16日10:00-11:30

(2)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本部北三研究生楼103

(3)考核内容:时政要闻评论

(4)考核方式:开卷笔试

2.综合面试(200分)

(1)时间:2016年1月16日14:10—17:00

(2)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本部北三研究生楼5楼

(3)考核内容: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4)考核方式:面试

四、复试须知

(一)政治理论考试

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护照、一代身份证、军官证或临时身份证)入场考试,开考半个小时后不得入场,迟到考生责任自负。

2.考试须携带蓝、黑色水笔、签字笔,纸质参考资料,除此以外,其它物品(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等)带入考场都按考试违规处理。

3.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相关规定。

(二)综合能力面试

1.面试顺序:按报到时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2.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者不准参加面试。

五、分数计算及录取原则

1.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校外调剂考生。同类别中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高分者。

3.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确定录取顺序,复试成绩不合格即政治理论成绩未达6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未达120分,复试总分未达180分,三项中有一项未达相应分数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