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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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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就业协议书流程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5-12-02 浏览次数:58

一、受理时间:

    每周三下午(节假日顺延)

二、受理地点:

    研究生管理科 北3-908

三、提供材料: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1.协议书遗失、损坏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书和情况说明,经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满七天,研究生处同意后方可重新申领。每名毕业研究生只能重新申领一次。

 

    因遗失、损坏需要重新申领就业协议书者,需提供能够证明原协议书确实遗失或损坏的相关证据(如: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登报申明等。)

 

    2.因个人原因违约重新申领就业协议书者,在未上报就业方案之前学校可以受理,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填写《广东财经大学毕业研究生解约申请表》,说明违约理由,并出具相应承诺书;

(二)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该生违约的加盖公章公函;

(三)交还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该生违约的处理意见。

 

四、补办费用

    就业材料由学校向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购买。重新申领者需自行支付相关费用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