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研究生新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
2015级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将于本周四(6月18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资料完毕后,于周五(6月19日)上午通过EMS方式寄出,预计各位同学将于下周初收到,请根据登记的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查收!EMS寄送进度可与本周五后添加微信号:GDEMS11183,或拨打电话至11183,或登录EMS网站查询,EMS具体单号请查看附件。
为帮助你顺利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并尽快进入学习阶段,我们为你提供以下入学指南,请你仔细阅读并作好相关准备。
一、入学报到 (咨询电话:84096714,研究生处)
报到时间:2015年9月4日(星期五)8:30—16:30
报到地点:广东财经大学校本部
办理报到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录取通知书原件;
●身份证原件;
●本、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位者除外);
●小一寸免冠证件彩照6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专业、姓名、学号(见录取通知书右上角),并全部放在一个相片袋内,相片袋注明专业、姓名、学号);
●工资关系转入证明(仅针对原是在职人员的非定向研究生);
●党员关系介绍信(仅针对非定向研究生);
●团员关系介绍信或盖有转移公章的团员证(仅针对非定向研究生)。
注:以上材料请随身携带,请勿夹在本人人事或党务档案中。请务必按时报到,有特殊情况考生需提前向相关培养单位请假,未按时报到未请假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关于学费、住宿费(咨询电话:84096865,财务处)
新生请根据收费标准,在报到前完成学费、住宿费缴费工作,具体事宜见《广东财经大学2015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附件1)。
备注:缴纳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所专用的中国银行“长城环球通信用卡” 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EMS信封内。
三、关于户籍(咨询电话:84096869,保卫处)
1.非定向研究生新生按照《广东财经大学2015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须知》(附件2)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定向类别新生不办理此手续。
备注:我校学生集体户只接收非定向类别研究生新生的户口。注意:A、我校不接收定向培养类别新生户口。B、对原具有广州户口的录取新生:根据最新规定,我校只接收两种类型户口,一是广州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暂缓就业毕业生户口;二是新生个人户口属于广州各个单位职工集体户口、广州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注:我校学生集体户属于临时户口,属于广州常住户口的新生个人户口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具有其他类型广州户口的录取新生,一律不办理迁入手续,请自行解决。
四、关于人事档案(咨询电话:84096846,研究生处)
1.非定向研究生新生请持《广东财经大学2015年研究生录取新生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及时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并告知本人档案在7月20日前寄至“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管理科 刘瑀(收) 邮政编码:510320”,(建议通过EMS方式寄送,如丢失考生责任自负)。
如果你是在职人员,请在档案转出前与原工作单位办理好社会保障的相关手续,学校不提供办理此类手续的服务。
2.定向类别新生不办理此手续。
五、关于住宿(咨询电话: 84096731,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研究生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管理,不得自行调整。后勤公寓管理中心将宿舍统一划拨新生所在学院(中心),由学院(中心)按照统一原则安排本单位新生入住。
研究生宿舍安装有空调,新生入学时请自带个人日常生活用品(包括衣服、被褥、蚊帐、水桶或面盆等)。
六、关于奖助贷 (咨询电话:84096714,研究生处)
国家目前已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努力学习,最高额度每人20000元/年;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类别研究生,入学后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被我校录取研究生,可根据有关规定参评学业奖学金。
为帮助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协助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限非定向类别研究生申请,申请限额12000元/年),并设立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研究生取得学籍后,可根据不同条件申请相关项目。
1.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前备好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新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镇级以上行政部门盖章,一式二份,附件3)。
2.需申请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的研究生请备好以下材料:
我校一般在每学年开学后三周内启动各勤工助学岗位(研究生阶段称为“助管、助研、助教”,即“三助”岗位)选聘工作,欢迎同学踊跃参与。
在对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后,学校将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发放困难补助。《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系认定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的重要依据,请规范填写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七、入学体检(咨询电话:84096960,门诊部)
研究生新生报到后,须在规定时间到我校门诊部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费35元,并准备1寸彩色照片1张),体检合格方可注册学籍。入学体检时间:由校门诊部另行通知,体检地点:校门诊部。
八、关于医疗(咨询电话:84095138,医保科)
根据《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粤府办【2009】56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19号)、《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1】24号)、《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4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47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48号)等有关规定,全日制学生全部列入参保范围,每个学生每年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
由于广州市医保局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目前尚未确定2016年度缴纳标准,请各位学生先预存200元,扣缴时按广州市医保局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的标准划扣。
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医保费资助需要的证件:学生凭本人的一、二级《残疾证》或《低保证》或《低收入证》的复印件(所有证件有效期须在2015年6月30日后),以及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当页。
注:定向类别新生不需办理此手续。
九、关于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咨询电话:84096508(组织部:党员转移)、84096782(研究生团委:团员转移))
1.党组织关系。省外新生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必须附当地省(市)级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往单位请写“广东财经大学”;省内新生的党组织关系必须附原毕业院校或当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转往单位请写“广东财经大学”。(咨询电话:84096508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必须附当地团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并写明转往单位为“广东财经大学团委”,或在团员证上直接加盖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章。(咨询电话:84096782研究生团委)
3.28岁以下自愿保留团籍的党员,须同时将党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如未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视作自动离团。
4.定向类别新生不办理党团关系转移手续。
十、关于婚育状态证明(咨询电话:84096857,校计生办)
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婚育状况证明》由毕业院校计生部门出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婚育状况证明》由现工作单位的计生部门或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未按规定提交《婚育状况证明》的研究生新生,毕业时我校计生办将无法出具相应学生在校期间的《婚育状况证明》,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2.定向类别新生不办理此手续。
十一、其他事宜
2015级新生入学后可申请加入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具体介绍可查看附件4《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介绍》。
随录取通知书寄出中国电信SIM卡(广州地区)一份,同学们可自由选择是否使用。向每位新生免费提供一份入学礼包,内含一张校园4G卡,免首月月租(价值50元),1、赠送550元话费,优惠后每月仅需35元,每月含2G省内流量、80分钟省内通话时长;2、赠送来电显示功能,广州市校园群内通话免费互打;3、宿舍校园宽带1元提速至8M-20M高速上网。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2015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
2.《广东财经大学2015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3.《家长承诺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用)》
4.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介绍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