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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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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5-04-03 浏览次数:72

各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及时总结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东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粤商院[2006]126),现决定对2013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及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其他专业学位参照执行。


一、考核内容


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完成情况、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科研综合能力、身心状况等。


二、考核步骤及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硕士点成立专业考核小组,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广东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2.410日前,研究生按要求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准备好已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交各学院学科秘书审核并签名。


3.416日前,研究生联系各自导师填写导师评语,并将《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及证明材料交回学科秘书处。


4.421日前,各单位将签署过考核小组意见的中期考核表及汇总表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在各学院留存。


5.423日前,研究生处公布各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


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各硕士点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将在56月份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学术学位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专业学位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


 


 


 


 


                                研究生处


                          Ο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