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
广东财经大学
当前位置:首页  培养过程  通知公告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重修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5-03-26 浏览次数:73

各研究生:


按《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粤商院[2010]82号)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选择补考或重修,因缺勤超过课程学时数1/3未合格的课程及旷考课程必须重修后参加考核。课程重修需跟班进行,严格考勤,


补考合格的成绩按学位课70分,其它课60分登录。重修合格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分。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补考及缓考,安排在4月7日(星期二)下午14:20-18:30,地点在北3-508。请各学术学位研究生上网查询自己的课程成绩(专业学位在各学科秘书处查询),需补考者认真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若选择重修的研究生,须在3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重修申请表(下载中心)交研究生处,否则按旷考处理。



人数

专业

课程名

类型

场次

1

企业管理

中级微观经济学

补考

14:20-16:20

2

会计学

中级微观经济学

补考

14:20-16:20

1

产业经济学

中级微观经济学

补考

14:20-16:20

1

国际贸易学

中级微观经济学

补考

14:20-16:20

1

统计学

中级微观经济学

补考

14:20-16:20

1

财政学

中级微观经济学

补考

14:20-16:20

1

金融学

中级微观经济学

补考

14:20-16:20

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诉讼法专题

补考

14:20-16:20

1

会计学

中特

补考

16:30-18:30

1

产业经济学

中特

补考

16:30-18:30

1

民商法学

中特

补考

16:30-18:30

1

保险

英语

补考

14:20-16:20

1

法律(非法学)

司法鉴定

缓考

14:20-16:20

3

法律(法学)

法律文书

缓考

14:20-16:20

1

法律(非法学)

刑法学

缓考

14:20-16:20

4

金融

公司金融

补考

14:20-16:20

9

金融

投资学

补考

16:30-18:30

3

金融

中级微观经济学

补考

14:20-16:20

1

金融

金融衍生工具

补考

14:20-16:20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Ο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