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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夏季及2016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照片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4-12-30 浏览次数:85

粤财大学位[2014]17号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我校2015届夏季及2016届春季毕业研究生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的采集、制作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图像集中拍摄时间:2015年1月10日(周六)上午,拍摄地点:教学楼六楼教师休息室各培养单位具体拍摄时间如下:

单位

人数

拍摄时间

地理与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与规划设计研究院

3

8:35

财税学院

5

信息学院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6

8:45

外国语学院

7

工商管理学院

12

8:55

会计学院

14

经济贸易学院(含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保硕中心)

42

9:05

金融学院(含金硕中心)

137

9:25

法学院(含法硕中心)

176

10:25

MBA教育中心

179

11:25

(不得晚于11:50前到场)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应按上表时间安排准时到场,最后一个单位的研究生到场时间不得晚于11:50,因迟到错过相片采集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各培养单位注意事项

1. 拍摄当天,各专业必须指定一名研究生干部负责维持本专业的拍摄秩序,研究生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还必须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拍摄现场值班。各单位于2015年1月7日前将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干部的名单、联系电话报学位办。

2.各单位必须在2015年1月14日前将代收的拍摄工本费及交费名单统一收齐并交学位办。按教育部的规定,图片社收取图像采集工本费每人15元。

3.值班老师要维持现场秩序,要求本单位研究生按专业、学号顺序排队拍摄。

三、毕业研究生注意事项

1.毕业生必须参加图像信息采集,若没有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不提供网上查询,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2.毕业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图像采集。为避免出错,请按规定时间准时到拍摄地点集中,听从现场老师指挥,按学号顺序自觉排队等候拍摄。为不影响教学楼其他同学上自习,请参加拍摄的毕业生保持安静,严禁在拍摄现场大声喧哗。

3.要求服装整齐、端庄,着有领的白色或浅色上装(拍摄背景为浅蓝色),不能穿着黄绿色、蓝色上衣。

4.因故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同学,必须于2015年3月15日前到图片社广东分社补拍。补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补拍地址:广州市府前路21号二楼205室,电话:83302077,照片快递由毕业生本人领取后再交到校学位办。错过补拍时间,影响到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制作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研究生责任自负.

5.此次图像采集由中国图片社负责提供纸质相片和电子图像。其中纸质像片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而拍摄的电子图像将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学位证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为确保毕业生图像信息的准确性,按教育部的要求,相片采集40天后毕业生务必登陆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进行个人图像信息校对。由于图像校对内容涉及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建议不要委托他人代劳。在核对图像时如发现照片有问题,或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号等信息有错,请及时与学位办联系。对于未能按时完成图像信息校对的学生,其在教育部学信网上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将不能及时完成,学校也将暂缓发放学历证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6.拍摄时间表是根据正常情况推算的,具体时间会依拍摄的进度有变化,照相当天最好在校内等候,以免错过拍摄时间。

 

特此通知。

                                     
校学位办

                         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