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14]25号
各培养单位、2014级研究生:
为促使研究生明确培养目标,有计划地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培养计划是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规划,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二、导师应按照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订个性化的个人培养计划,对其培养目标、职业规划、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与科研训练、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三、研究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环节须经考核和审查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四、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前先缴清学费,以学号及个人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登陆后及时更改)登陆“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完整的学籍信息(含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家庭成员等)并提交。学籍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请准确填写。
2.学术型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分两部分完成。一是填写个人培养计划书,下载《广东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学术学位)》(见附件1),填写并打印;二是制订培养课程计划,登陆“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生效后,进入“培养课程计划”中的“制订培养课程计划”,制订结束点击“提交”,并打印个人拟订培养课程计划,附在个人培养计划书后,交导师审核。
3.因系统原因,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仅进行步骤一,登陆“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完整的学籍信息后,下载《广东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专业学位)》(见附件2),填写并打印,交导师与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审核。
4.网上制订“培养课程计划”的步骤:
(1)登录系统后,选择左侧任务栏“制订培养课程计划”,选定本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学位课、必修课以及必修环节系统设定了默认已选,请勿再做删除操作。(请各研究生仔细对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纸质版,如发现系统设定的课程或环节与纸质版不符或缺失,可电话84096987进行调整)
(2)点击当前页面下方的“修改培养方案”进入课程页面,点击下方“增加”按钮进入“专业选课”(注:课程页面出现时间可能需几秒,请稍作等候),在左侧方框里选定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补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按教育部要求,必须选择其中1门作为选修课,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还需在日语、法语中选择一门作为外国语学位课,选择日语研究生需同时选择410007、410007-1、410007-2,选择法语研究生需同时选择410040、410040-1、410040-2),课程及各环节选完后点击“保存”。经导师同意后,研究生可跨专业选课,但跨专业选择不得超过4学分。
(3)回到“修改培养方案”页面点击“提交”即完成培养课程制订。
5.课程选修按《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粤商院[2010]82号)执行,专业选修课人数一般在4人以上(专业人数少于4人的按专业人数开课)、公共选修课人数一般在10人以上才开课。
6.《广东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个人培养计划书》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在12月18日前将原件交各学院学科秘书收齐后送研究生处培养科。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