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1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校内评审办法公示如下:
1. 校内评审专家小组构成
组 长:于海峰 副校长
副组长:林仲豪
组 员:发展规划处、财务处负责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选派一名研究生指导教师
纪律督察:纪委负责人
协 调:段丹 林守忠
秘 书:杨勇 何晓聪
请各单位在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组员名单(单位、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报研究生处杨勇老师,逾期视为放弃。
2.评审程序
(1)10月31日,研究生处汇总各单位申报材料(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各一式15份)及电子版;将申请书电子版发给评审组成员审阅。
(2)11月3日(周一)上午8:30在北3-914召开校内评审专家小组评审会议。
按项目类别顺序,同一类项目按学科代码顺序,各类省级项目相关负责人汇报3-8分钟(具体汇报时间视申报规模确定),评审组组长、副组长及组员根据汇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在“评分表”上打分,并签名确认。校级联合培养基地由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打分。工作人员统计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为该项目最终得分。
汇报人与评审人不能为同一人。示范课程及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如为评审组成员,在该项目评审打分时应回避。
(3)研究生处按各类项目汇总评审情况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11月5日(周三)上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
(5)11月6日-12日,校内公示,拟推荐项目所在单位扫描制作PDF版(含相关签字、盖章,每个项目单独1份,文件大小不超过5M)。
(6)11月12日,各单位发送PDF版至gdufepy@126.com。
(7)11月13日,研究生处上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到省教育厅。
对上述评审办法如有异议,请在10月27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研究生处(北3-904),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何晓聪,联系电话:84095909。
研究生处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