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
广东财经大学
当前位置:首页  学位管理  通知公告
201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校内评审办法公示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4-10-21 浏览次数:9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1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校内评审办法公示如下

1. 校内评审专家小组构成

  长:于海峰 副校长

副组长:林仲豪

  员:发展规划处、财务处负责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选派一名研究生指导教师

纪律督察:纪委负责人

  调:段丹  林守忠

  书:杨勇  何晓聪

请各单位在1030日前将本单位组员名单(单位、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报研究生处杨勇老师,逾期视为放弃。

2.评审程序

11031日,研究生处汇总各单位申报材料(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各一式15)及电子版;将申请书电子版发给评审组成员审阅。

2113日(周一)上午830在北3-914召开校内评审专家小组评审会议。

按项目类别顺序,同一类项目按学科代码顺序,各类省级项目相关负责人汇报3-8分钟(具体汇报时间视申报规模确定),评审组组长、副组长及组员根据汇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在“评分表”上打分,并签名确认。校级联合培养基地由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打分。工作人员统计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为该项目最终得分。

汇报人与评审人不能为同一人。示范课程及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如为评审组成员,在该项目评审打分时应回避。

3)研究生处按各类项目汇总评审情况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115日(周三)上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

5116-12日,校内公示,拟推荐项目所在单位扫描制作PDF版(含相关签字、盖章,每个项目单独1份,文件大小不超过5M)。

61112日,各单位发送PDF版至gdufepy@126.com

71113日,研究生处上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到省教育厅。

对上述评审办法如有异议,请在1027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研究生处(北3-904),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何晓聪,联系电话:84095909

 

 

                                   研究生处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