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粤商院[2010]82号)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选择进行补考或申请重修。如选择补考,补考合格的成绩按学位课70分,其它课程60分登记成绩(专业学位参照执行)。如申请重修,需跟班学习并严格考勤,重修合格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登记成绩。研究生因缺勤超过课程学时数1/3而未合格的课程及旷考的课程必须重修后参加考核。
补考课程 | 学科点 | 补考人数 | 备注 |
战略管理 | 企业管理 | 2人 | |
金融企业会计 | 金融硕士 | 1人 | |
计量经济学 | 金融硕士 | 7人 | |
对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
补本课、专业学位各类课程)及办理了缓考手续的补考时间安排在10月11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地点在北3-504。请各研究生上网查询自己的课程成绩或咨询各学院学科秘书,需补考者请认真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若选择重修的研究生,须在9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重修申请表(下载中心-研究生培养科用表)交研究生培养科(北三903室),否则按旷考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Ο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