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研究生新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我校2014级硕士研究生!2014级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已通过EMS方式寄出,请根据登记的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查收!(详见附件《广东财经大学2014级研究生新生EMS邮寄单号》)
为帮助你顺利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并尽快进入学习阶段,我们为你提供以下入学指南,请你仔细阅读并作好相关准备。
以下所有内容和表格均可登录:yjsc.gdufe.edu.cn浏览、下载!
一、入学报到 (咨询电话:84096714,研究生处)
报到时间:2014年9月11日(星期三)8:30—16:30
报到地点:广东财经大学校本部
办理报到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录取通知书原件;
●身份证原件;
●本、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位者除外);
●小一寸免冠证件彩照6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专业、姓名、学号(见录取通知书右上角),并全部放在一个相片袋内,相片袋注明专业、姓名、学号);
●工资关系转入证明(仅针对原是在职人员的非定向研究生);
●婚育状况证明(仅针对非定向研究生);
●党员关系介绍信(仅针对非定向研究生);
●团员关系介绍信或盖有转移公章的团员证(仅针对非定向研究生)。
注:以上材料请随身携带,请勿夹在本人人事或党务档案中。
二、关于学费、住宿费(咨询电话:84096865,财务处)
新生请各培养类别收费标准,在报到前完成学费、住宿费缴费工作,具体事宜见《广东财经大学2014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附件1)。
备注:缴纳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所专用的中国银行“长城环球通信用卡” 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EMS信封内。
三、关于户籍(咨询电话:84096869,保卫处)
1.非定向研究生新生按照《广东财经大学2014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须知》(附件2)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定向类别新生不办理此手续。
备注:对原具有广州户口的录取新生,只办理广州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迁入手续,具有其他类型广州户口的录取新生,一律不办理迁入手续,请自行解决。
四、关于人事档案(咨询电话:84096846,研究生处)
1.非定向研究生新生请持《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研究生录取新生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及时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并告知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在7月15日前通过机要方式(通过其他方式寄送如遇丢失,我校概不负责)寄至“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管理科 刘瑀(收) 邮政编码:510320”。
如果你是在职人员,请在档案转出前与原工作单位办理好社会保障的相关手续,学校不提供办理此类手续的服务。
2.定向类别新生不办理此手续。
五、关于住宿(咨询电话: 84096731,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研究生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管理,不得自行调整。后勤公寓管理中心将宿舍统一划拨新生所在学院(中心),由学院(中心)按照统一原则安排本单位新生入住空调四人间或非空调四人间。
研究生入学时请自带个人日常生活用品(包括衣服、被褥、蚊帐、水桶或面盆等)。
六、关于奖助贷 (咨询电话:84096714,研究生处)
国家目前已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努力学习,最高额度每人20000元/年;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类别研究生,入学后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被我校录取研究生,可根据有关规定参评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2000元,覆盖面待定)。
为帮助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协助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限非定向类别研究生申请,申请限额6000元/年),并设立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研究生在缴清学费、住宿费取得学籍后,可根据不同条件申请相关项目。
1.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前备好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新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学生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户口转入学校除外);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镇级以上行政部门盖章);附件5
(5)家长或监护人承诺书;附件3
(6)父母户口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如单亲或孤儿则提交相应的地方证明和学院说明。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清晰复印并整齐贴在《国开行助学贷款审批表》相应页面,填妥审批表各项内容,确保审批表完整有效。
2.需申请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研究生请备好以下材料:
我校一般在每学年开学后三周内启动各勤工助学岗位(研究生阶段称为“助管、助研、助教”,即“三助”岗位)选聘工作。请相关同学按要求填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样表见附件4),并由相关部门盖好公章,报到时交所在院系。《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系认定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的重要依据。
七、入学体检(咨询电话:84096960,门诊部)
研究生新生报到后,须在规定时间到我校门诊部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费35元,并准备1寸彩色照片1张),体检合格方可注册学籍。入学体检时间:由校门诊部另行通知,体检地点:校门诊部。
八、关于医疗(咨询电话:84095138,医保科)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粤府办[2009]56号),广东省在校大学生均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代原有公费医疗制度。医疗保险办理程序、时间由校医保科另行通知,我校学生医疗有关政策见《广东财经大学全日制学生普通门诊(急诊)医疗管理暂行规定》。非定向类别新生须办理此手续。
2.定向类别新生不办理此手续。
九、关于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咨询电话:84096508(组织部:党员转移)、84096782(研究生团委:团员转移))
1.党组织关系。省外新生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必须附当地省(市)级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往单位请写“广东财经大学”;省内新生的党组织关系必须附原毕业院校或当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转往单位请写“广东财经大学”。 (咨询电话:84096508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必须附当地团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并写明转往单位为“广东财经大学团委”,或在团员证上直接加盖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章。(咨询电话:84096782研究生团委)
3.28岁以下自愿保留团籍的党员,须同时将党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如未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视作自动离团。
4.定向类别新生不办理党团关系转移手续。
十、关于婚育状态证明(咨询电话:84096857,校计生办)
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婚育状况证明》由毕业院校计生部门出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婚育状况证明》由现工作单位的计生部门或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未按规定提交《婚育状况证明》的研究生新生,毕业时我校计生办将无法出具相应学生在校期间的《婚育状况证明》,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2.定向类别新生不办理此手续。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2014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
2.《广东财经大学2014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3.《家长承诺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用)》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用)》
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6.《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介绍》
7.《广东财经大学2014级研究生新生EMS邮寄单号》
8.《广东财经大学新生办卡及使用指南》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