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14]8号
各培养单位、学科点:
201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导师组组长召集本硕士点导师组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关于修订2014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附件1)要求,结合往年研究生的选课情况、课程评价、毕业研究生质量反馈及任课教师体会等情况,充分交流、讨论,认真制定、修订。
2.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2014级开始,学术型学位基础英语由原英语精读和英语听说变更为学术英语和学术交流英语两部分,学时不变,学分由4学分变更为3学分。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第四学期如未安排课程,须有具体的专业实践安排和考核内容。
3.为保证准确性,避免出现课程代码错误等情况发生,请学术型学位各学科点在《广东财经大学201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2)基础上制定、修订,专业学位各学科点按照《广东财经大学201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附件3)修订,方案变更调整部分请附书面说明。
4.各单位请在5月30日前将导师组长签名确认、学院盖章的培养方案、调整部分说明纸质版交研究生培养科(北三903,84096987),以上电子版发gdufepy@qq.com。
5.各单位按确定后的培养方案组织课程教师编制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模版见附件4),6月25日前将各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交研究生培养科,电子版发gdufepy@qq.com。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关于制定、修订2014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201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201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附件4:《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附件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
附件6:《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Ο一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