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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考生录取顺序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4-04-05 浏览次数:90

各考生:

我校2014年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金融硕士、保险硕士、法律硕士)录取顺序已确定,具体见附件,有关事项如下:

1.排名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分类,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汇总得分(初始总分+复试总分)确定。

2.我办将于4月5日下午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待录取名单,我办同时通过中国研招生网调剂平台向待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进入待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须在4月6日12: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确认待录取资格,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上线(含校内调剂)考生不需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者,其待录取资格将由排名顺序的后一位考生替补。

3.已在调剂平台确认待录取资格的调剂考生可于4月6日上午9:00起到我办(北3栋901室)领取本人的试卷调剂函(可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领取人须持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待录取调剂考生及时与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联系办理试卷调阅手续,初试试卷未如期到达我校的调剂考生将无法进行正式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待录取考生的补充报到材料请寄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寄达期限为4月25日),初试试卷(寄达期限为5月5日)寄到研招办。

研招办接收信息: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10320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0-84096714 ;传真:020-8409671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接收信息: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学院(研究中心、教育中心);邮编:510320;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20-********。

4.体检需复查或补体检的待录取考生,请及时到进行体检,并于4月10日中午12:00前将复查结果或体检结果交至或寄至我办,逾期未交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其待录取资格将由排名顺序的后一位体检合格考生替补。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5日

附件1: 2014年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考生录取顺序(法律硕士非法学).pdf 附件2: 2014年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考生录取顺序(金融硕士).pdf 附件3: 2014年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考生录取顺序(法律硕士法学).pdf 附件4: 2014年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考生录取顺序(保险硕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