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学位[2014]2号
根据《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办法》(粤商院[2012]34号,见附件1),决定即日起开展2014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在2014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包括以相同、相近学科专业身份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均须提交审核材料,只有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导师才具备招收指导2014级研究生的资格,请各学科务必通知到每位导师。
二、审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4年4月18日前:导师填写并提交《2014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简况表》(附件2),科研业绩的统计时间段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各学科秘书依据学校科研管理平台对项目、经费、成果部份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未参加审核的导师视为自愿放弃招收指导2014级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2、2014年4月30日前:硕士点负责人召集导师组会议,对本学科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将《2014年度导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
3、2014年5月10日前:校学位办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学位点,受理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诉。
开展硕士生导师资格年度审核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科点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联系人:何晓聪 84095909
校学位办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