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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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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春季研究生课程补考、重修通知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4-03-17 浏览次数:49
按《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粤商院[2010]82号)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选择进行补考或申请重修。如选择补考,补考合格的成绩按学位课70分,其它课程60分登记成绩(专业学位参照执行)。如申请重修,需跟班学习并严格考勤,重修合格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登记成绩。研究生因缺勤超过课程学时数1/3而未合格的课程及旷考的课程必须重修后参加考核。

补考课程
学科点
补考人数
备注
计量经济学
会计学
1人
 
会计学(补本)
企业管理
1人
 
保险英语
保险硕士
3人
 
刑事侦查制度研究专题
法律硕士
14人
另缓考1人
民事诉讼法专题
法律硕士
 
缓考5人
专业英语
法律硕士
 
缓考1人
商法专题
法律硕士
 
缓考1人
公司法
法律硕士
 
缓考3人
金融法
法律硕士
 
缓考1人
投资学
金融硕士
3人
 
金融理论与政策
金融硕士
4人
 
公司金融
金融硕士
3人
 
中级微观金融学
金融硕士
3人
 
数据挖掘
金融硕士
 
缓考1人

 
 
 
 
 
 
 
 
 
 
 
 
对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
补本课、专业学位各类课程)及办理了缓考手续的补考时间安排在3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16:30,地点在北3-708。请各研究生上网查询自己的课程成绩或咨询各学院学科秘书,需补考者请认真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若选择重修的研究生,须在3月21日前将填写好的重修申请表(下载中心-研究生培养科用表)交研究生培养科(北三902室),否则按旷考处理。
另《英语精读》和《英语听说》的合成成绩作为《基础英语》的成绩,《基础英语》未达到70分须进行补考或重修。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Ο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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