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现就我校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第二批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1.已参加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联考,且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省内院校;
2.总分160分以上;
3.英语25分以上。
二、报到与资格审查
报到、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3月1日(星期六)上午8:00-8:30点,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初审,研究生处复查。
报到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本部北三研究生楼501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两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方式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考生,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须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
三、复试工作安排
1.政治理论考试:
(1)时间:2014年3月1日8:40-10:00分
(2)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本部北三研究生楼501
(3)考核内容:时不少于1000字)
2.综合面试
(1)时间:2014年3月1日10:10—11:00
(2)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本部北三研究生楼502
四、考试与复试须知
(一)政治理论考试
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护照、一代身份证、军官证或临时身份证)入场考试,开考半个小时后不得入场,迟到考生责任自负。
2.考试须携带蓝、黑色水笔、签字笔,除此以外,其它物品(纸张、文字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翻译工具、涂改液等)带入考场都按考试违规处理。
(二)综合能力面试
(1)面试顺序:按报到时抽签顺序确定。
(2)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面试。
五、录取原则
1.各类考生按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确定录取顺序,复试成绩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联系部门: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20
联系电话(传真):020-84096714
联系人:吴老师
考生如欲了解我校在职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等事项,请咨询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0-84096231,邓老师。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