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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拟录取考生近期注意事项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3-05-22 浏览次数:23
各拟录取考生:
为做好201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集中回答拟录取考生有关疑问,现将2013年拟录取考生近期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1.关于调剂录取考生的试卷调取工作
目前,还有部分调剂录取考生的初试试卷尚未寄达我办,请相关考生尽快与原报考院校联系,敦促原报考院校于近几日将相关初试试卷寄达我办(如试卷为网上阅卷,可用商榷函或初试成绩单原件替代),以便我办按时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否则可能影响本人正常录取。
2.关于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
因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需在完成录检、初试试卷抽查等环节后,方予在各招生单位编印的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加盖此印章方为有效,往年此项工作一般在6月上旬方能完成)。估计今年我校拟录取研究生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在6月中旬左右。
3.关于拟录取考生材料、关系的接转
近期部分应届本科毕业生因临近毕业询问个人人事档案、党团关系、户口迁移地址等信息的接转信息,具体如下:
户口迁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州市常住户口、广州市各人才市场户口、定向培养类别拟录取考生、委托培养类别拟录取考生一律不予结转)
人事档案接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处;吴老师(收);邮政编码:510320;电话:020-84096714。(请使用机要方式转寄,采用非机要方式寄送导致丢失的我校一概不负责,在职人员档案转出时应与原工作单位办理好社保结转的相关手续)
党员关系转移信息:(1)省外拟录取考生的党组织关系须附当地省(市)级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往单位写“广东商学院”;(2)省内拟录取考生的党组织关系须附原毕业院校或当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广东商学院委员会”,转往单位写“广东商学院”。
团员关系转移信息:附当地团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并写明转往单位为“广东商学院团委”(应届生直接在团员证上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
4.关于住宿安排
如拟录取考生在广州市拥有住房或拟在亲友处住宿不需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可按规定格式填写《广东商学院拟录取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于5月27日前传真至020-84096782,以便我校及时安排2013级研究生住宿。
5.关于计生证明
因非定向、自筹经费拟录取考生入学时均须提供本人的计生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前应注意及时在毕业院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具本人的婚育状况证明,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计生管理部门出具。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在我处网站咨询信箱提问或致电020-84096846。
特此通知。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广东商学院拟录取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