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各2012届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12届毕业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现就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研究生学籍表》三份、《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两份,办理《离校手续表》一份和交还《研究生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研究生学籍表》系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请各毕业生根据个人情况认真、仔细填写,填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签字笔)书写。
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份)
各毕业生填完贴上个人相片后,及时交本人导师签署相关意见。6月13日前送各二级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各二级培养单位6月15日前将学院签署意见并盖有公章后的《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交研究生处。
二、《研究生学籍表》(三份)
1、各毕业生填写《研究生学籍表》一式三份,且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签字笔)书写。毕业生请按照要求填写《研究生学籍表》正面和背面《研究生在学期间所获奖励信息》部分信息,其他如研究生入学成绩信息、毕业档案信息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填写。
2、各毕业生填写完毕后,将贴好照片的一式三份表格在6月13日前交各二级培养单位登记后续信息。各二级培养单位6月15日前将学院签署意见并盖有公章后的《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交研究生处。
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两份)
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研究生填完一式两份后。6月13日前送各二级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各二级培养单位6月15日前统一交研究生处。
四、《离校手续表》和《研究生证》
各毕业研究生按照《离校手续表》规定时间办理离校手续,盖章后和《研究生证》统一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2日(周一)前交行政楼505办公室。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