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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2-06-01 浏览次数:21

广东商学院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广东商学院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院校,在华南地区高校和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经过十九年的建设,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已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热烈欢迎广大在职人员报考我校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09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主要包括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人员以及其他各单位的法律工作人员。

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以省学位办通知为准,请关注http://xwb.gdhed.edu.cn/最新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提醒: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2012625-715日网上报名,713-716日现场确认。201210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具体报名方法见附件2

三、初试科目及时间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科目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两门。其中英语满分100分(英语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不含听力测试),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时间:

20121028 08:30-11:30 专业综合

20121028 14:30-17:00 英语

四、复试

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环节,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面试时进行。复试时须带齐下列资料:

1.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对其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法系统的考生还需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参考书目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七、学制学费

学制三年,每学年学费:人民币15000元,三年共计人民币45000元(不含教材、食宿等费用)。

八、课程设置

必修课: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

选修课: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经济犯罪研究、司法鉴定、法律谈判等。

九、联系方式

广东商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人:邓老师  咨询电话:020-84096231

  址:http://law.gdcc.edu.cn

    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    编:510320

附件:1.学位办[2012]28号: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 2012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广东商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1: 学位办[2012]28号: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附件6: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