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12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现将近期就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6月8日前,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鉴证盖章、回生源地申请、国内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暂缓就业申请。
2.即日-6月9日,登陆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上报2012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用户名和密码如忘记请咨询研究生处管理科(电话:84096714),网址:http://www.gradjob.com.cn/cms/index.html)
3.6月21日-6月30日,补报2012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
4.7月初,发放报到证。
二、具体安排
1.拟就业的研究生
(1)已领取《就业协议书》但尚未完成签约手续的研究生,请敦促签约单位尽快完成签约手续,争取早日取回《就业协议书》送所属二级培养单位鉴证盖章后交研究生处管理科(办公楼505)审核。
(2)6月8日前完成签约手续并将《就业协议书》交回研究生处的研究生(部分公务员单位如不需签《就业协议书》可以正式录用函代替,但需从学科秘书处领取本人空白《就业协议书》交回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根据《就业协议书》(正式录用函)标明的录用单位在6月9日前编入2012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
(3)6月8日前无法完成签约手续的研究生,须申请暂缓就业,按照规定填写《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广东商学院暂缓就业学生婚育管理承诺书》。如6月30日前完成签约,填写的《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广东商学院暂缓就业学生婚育管理承诺书》自动失效。研究生处将根据《就业协议书》(正式录用函)标明的录用单位在6月30日前补报此部分研究生就业方案。
2.拟回生源地的研究生
6月8日前,填写《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登记表》,获批准后,研究生处列入2012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将毕业研究生派遣至生源地人事部门。
3.拟国内升学的研究生
6月8日前,填写《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国内升学登记表》,,待取得有效录取通知书后将毕业研究生派遣至相关高校。
4.拟申请暂缓就业的研究生
(1)6月8日前按照规定填写《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2)6月22-6月24日统一签署《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未签署《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的研究生一律派遣回生源地人事部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二级培养单位于6月9日前将本单位的《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登记表》和《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国内升学登记表》、《广东商学院暂缓就业学生婚育管理承诺书》统一交至研究生处。
2.申请回生源地、国内升学不参加就业须将空白《三方协议书》交回研究生处。
3.请认真填写《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或《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登记表》,其中《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表内“申请理由及未就业原因”项目和《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登记表》表内“回生源地原因”项目如有单位或意向单位必须将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写明,以便学校掌握各毕业研究生详细就业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附件2:《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登记表》
附件3:《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国内升学登记表》
附件4:《广东商学院暂缓就业学生婚育管理承诺书》
研究生处
二0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