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科研、机关、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2012年“五一”、“五四”放假安排如下。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公休,共三天。其中,4月29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28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30日(星期一),5月1日(国际劳动节,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补星期一的课。5月2日(星期三)正常上班上课。 5月4日(星期五)下午为“五四”青年节放假时间;5月4日(星期五)上午正常上班上课,5月4日(星期五)晚上正常上课,上午和晚上的交通车及中午去三水校区的交通车照常安排。 请各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并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五一”、“五四”放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