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
广东财经大学
当前位置:首页  招生工作  通知公告
广东商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第二批调剂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2-04-17 浏览次数:24

广东商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第二批调剂公告

各考生:

经第一批研究生招生复试,我校部分专业尚有少量调剂名额,考生如达到国家一区最低复试分数线,且有意调剂到我校,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平台并于41924:00前提交正式调剂申请。有关事项如下:

一、 接受调剂专业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缺额人数

所在院(所)、咨询电话

020201

国民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

各1人

国民经济研究中心(020-84096425





 

经济贸易与统计学院(020-84096327)

 

 

 

 

030106

诉讼法学

1

法学院(020-84096231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1

外国语学院(020-5090

120201

会计学

3

会计学院(020-84095629

 

 

 

 

二、调剂政策

一般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211985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我校全日制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或第一志愿报考广东商学院且志愿校内调剂考生。

2)限同一学科门类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已达国家一区最低复试资格线(单科、总分均须过线,以下同)的考生。如:我校经济类各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经济类相关专业,外语为英语一且业务课一为“数学三”的调剂考生;管理类各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管理类相关专业,外语为英语一且业务课一为“数学三”的调剂考生。

三、调剂工作程序

  考生如确认自己已达到国家一区最低复试分数线,且符合前述相关专业要求,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正式调剂申请。考生在教育部调剂平台提交正式调剂申请后,我办会在24小时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本人须在我办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内再次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复试通知。未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者视为放弃调剂资格,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者自动列入复试名单。

四、调剂考生录取类别和收费情况

  1.我校学术型学位各专业的调剂指标均为公费指标。

2.我校设有包括学业奖学金(针对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专项奖优金在内的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此外,对于家庭经济状况确属困难的学生,学校将协助办理助学贷款申请,并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复试工作安排

我校第二批调剂复试时间拟安排在423-24日,具体请见我处网站稍后公布的复试工作安排公告。考生提交调剂申请后可提前准备复试(有关复试内容、考试大纲参见http://yjsc.gdcc.edu.cn/web/mainMenu.action?method=newsDetail&newId=2580),复试工作方案见http://yjsc.gdcc.edu.cn/web/mainMenu.action?method=newsDetail&newId=2958、复试流程请参考http://yjsc.gdcc.edu.cn/web/mainMenu.action?method=newsDetail&newId=2961,历年复试笔试真题见我处网页-招生工作—历年试题库)。如有存疑,亦可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