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提高生源质量,强化监督,依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等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制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协调组织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2.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由学院负责人、导师组长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要求选拨复试科目命题人员,并与相应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各二级培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选拨面试小组成员,并与相应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规范行为。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为3或5人,设组长1名,并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小组一般应由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专业学位各专业可聘请1-2名校外实践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高级职务的社会人士参与面试。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
1.上线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按不超过1.2:1的复试录取比例确定该专业的复试资格线。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各专业的复试资格线。
2.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及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所有上线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不足部分从申请调剂考生中补足。达到国家线但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学校将优先保证其调剂复试资格。
3.学校统一复试时间为4月14-16日,个别专业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可提前复试。
四、调剂原则及程序
1.申请者
2.我校依据调剂公告要求,对已提交正式调剂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查,并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线发出复试通知(通常在考生提交正式申请材料48小时内完成);
3.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确认我校复试通知(12小时内完成)。
4.确认后考生自动列入我校复试名单,未按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五、复试原则和办法
1.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span lang="EN-US">
2.加强复试考核,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完善评价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选拨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3.各专业一般按1.2:1-1.5:1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最多不得超过2:1。
4.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外各招生专业复试包括综合能力面试(含专业外语)、公共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三个部分组成。每部分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工商管理硕士复试由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面试、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无领导小组面试三个部分组成。每部分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5.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含专业外语)成绩+公共外语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除外)
工商管理硕士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面试成绩+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 3
6.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除外)
工商管理硕士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
六、复试内容
(一)综合能力面试(含专业外语)(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以及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潜在科研能力等。
其中专业外语部分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读、听、说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以考生自述、翻译、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复试专家组将根据考生的个人陈述评定综合能力面试(含专业外语)成绩。
面试时间由各硕士点自定。
(二)公共外语笔试(100分)
通过笔试测试考生对外语的阅读、理解和写作能力。公共外语笔试时间为一小时。
(三)专业课笔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为两小时。
(四)体检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
2.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不同于初试科目的两门专业课。复试考试科目参照《广东商学院2012年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执行。加试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备录取资格,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七、录取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严格考生类别、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录取顺序先按以下类别排序再按总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
(1)第一志愿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
(2)校外调剂考生;
(3)破格复试考生。
2.复试原始总分不足180分、综合能力面试(含专业外语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考试违纪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加试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八、公示与争议处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二级培养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复试过程及复试结果负责。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3.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4.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
020-84096237、84096845(研究生处)
020-84096824(学校纪委办公室)
九、其它
1.加分原则
考生如在复试时携带以下有关证明文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获得初试加分。
按教育部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EN-US">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名单为准,未在资料库中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
2.追加招生计划
为进一步做大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我校将向省考试院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申请追加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如获批准,追加计划将在遵循优先保证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由研招办根据各专业的就业前景、各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数量拟定专业分配方案,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实施细则制订
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于4月10日前送研招办备案。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