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调整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的通知》(2008[5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位信息年报工作,请组织本单位应届毕业研究生填写《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获得者备案信息表》(见附件1)。本表内容将作为硕士学位信息年报数据来源上报教育部,请务必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要求进行填报、打印,同时签名确认。表格电子版及纸质版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汇总交至研究生处学位科。
联系人:何晓聪 84095909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