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广东商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粤商院[2010]82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选择补考或重修。补考合格的成绩按学位课70分,其它课60分登录。课程重修需跟班进行,严格考勤,重修合格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分。因缺勤超过课程学时数1/3未合格的课程及旷考课程必须重修后参加考核。
针对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补考安排在3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16:30,地点在第二教学楼(原化校教学楼)203。请各研究生上网查询自己的课程成绩,需补考者认真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若选择重修的研究生,须在3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重修申请表(下载中心)交研究生处,否则按旷考处理。
补考课程 | 学科点 | 人数 |
金融工程 | 金融学 | 1人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各点 | 7人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经济、管理各点 | 4人 |
法理学 | 民商法学 | 1人 |
旅游资源环境研究 | 旅游管理 | 1人 |
另,《英语精读》和《英语听说》的合成成绩作为《基础英语》的成绩,《基础英语》未达到70分须补考或重修。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