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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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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2-03-13 浏览次数:29

粤商院研学位[2012]1号                                     
 
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2012届毕业研究生:
2012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进度安排见附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应科学、严谨、规范。请参照《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粤商院[2010]82号)完善学位论文格式(论文字数依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研究生处将于3月底下发统一的论文封面(16份/生)用于装订外审、答辩及存档的论文。
二、培养单位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毕业研究生须缴清学费,即日起下载《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填写,连同以下材料交到各学院学科秘书处审核:
1.《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不少于3000字且经本人指导教师签名;
2.已有实习单位意见的《实习鉴定表》;
3.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含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正文);(法律硕士(全日制)研究生不需此项)
同时,登录“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提交论文答辩申请:
1.进入“学位管理”“公开发表论文管理”:添加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2.再进入“学位管理”“论文答辩”,录入“答辩申请”并提交。教务员登录系统审核。
以上工作在4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决定。
4月1日前,各学科点应完成交叉互评(填写论文评阅书)或预答辩,向导师及论文作者反馈意见,及时修改。
三、学位论文检测
4月2-9日,各学科点收齐通过审核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 (doc格式或pdf格式)提交到校学位办(文件名以“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格式命名)进行AMLC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重合率的处理按学校(粤商院[2010]25号文)规定执行。
四、导师须在4月13日前填写完成《广东商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学术评语》交学科秘书,认真把好论文质量关,由此产生的后果导师将负指导责任。未经导师审阅的学位论文不安排送审。
五、研究生处答辩资格审核。4月16日,各培养单位将①《硕士学位申请书》②《实习报告书》和《实习鉴定表》③《指导教师学位论文学术评语》及填写好的《广东商学院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核汇总表》一起提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六、论文送外审。4月20日,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须将按要求将装订好的学位论文(匿名)一式两份送到学科秘书处,由学科秘书集中交学位办送审。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广东商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学位论文学术评语.doc 附件2: 2012届毕业生答辩资格申请材料审查汇总表.xls 附件3: 专业实践报告书.doc 附件4: 广东商学院2012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度表.doc 附件5: 广东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实习鉴定表.doc 附件6: 广东商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