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研[2011]1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1级硕士研究生:
我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互选工作已经结束。经2011级硕士研究生填报申请,各硕士点导师组确认,研究生处审查,现将2011级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及其研究方向公布如下(见附件)。
请各有关二级院(中心)将互选结果通知相关导师及学生,请导师尽快安排与其所指导研究生见面,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认真开展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