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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null 发布日期:2011-10-18 浏览次数:37
各学院、三水校区:
为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的有关协议,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一)申请、审批阶段(10月08日—10月21日)
10月8日—10月21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贷系统上(可从学工部网页登录,亦可直接登录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学院经办老师审核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后进行网上审批,确定学院本次的贷款人数和金额,于10月21日前由在网上上报给学生处助学中心,上报后不得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
(二)签订合同、借据阶段(10月25日—11月09日)
10月25日—28日,各学院到学生处助学中心领取借款合同和借据。(此为初定时间,实际领取时间以另行通知为准)。
10月31日—11月04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签定合同、签定借据,并整理贷款学生有关数据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11月07日—11月09日,各学院整理好合同、借据和审批表(三种材料合在一起按贷款名册顺序整理上交)。
(三)贷款发放阶段(11月14日—18日)
11月14日—15日,学校到省助学中心领取批复的借款学生名册,我校本年度贷款最终数据以该借款学生名册批复的数据为准。
11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省助学中心帐户,省助学中心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11月17—18日,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学校结算账户,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二、其它要求
(一)请各学院在截止日期之前再次统计本年度贷款预报规模,努力缩小实际贷款与需求预测的误差率(此项为每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
(二)各学院汇总上报的各项数据和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要求是两个校区四个年级的数据和材料,避免分校区汇总导致数据不全。
(三)贷款系统操作时间两校区同步进行,目前各专业、班级的设置均在同一院系帐号下面,请各学院认真核实专业、班级名称,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
 (四)认真审核学生在系统上报的各项信息,必须与上交的材料信息一致,确保无误之后才以院系的身份在系统上提交。
各学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1—2012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努力成才。
 
 
                                     学生工作处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