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17号),2011级新生需核实本人信息,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所有2011级新生于2011年10月30日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学籍查询页面,新生查询端口,核实本人信息。(地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二、如发现本人信息需要更正部分,请及时上报。
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对弄虚作假、将违规招收的学生留在学校等造成的不良后果,要承担责任。
研究生处
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