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研[2011]4号
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敦促研究生对一年多的学习和科研及时总结,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东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粤商院[2006]126号),现决定对2009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一、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11年度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布置全校200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组长:雍和明
副组长:林洪 李焕荣
成员:何东霞 庞磊 刘湘云 许永甲 彭真军 王家芳 张广奎 陈美华 刘晓斌 张河清
秘书:段丹
各培养单位组织各硕士点成立由3位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本专业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学科秘书为考核小组工作秘书。
二、 考核内容
包括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完成情况、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科研综合能力、身心状况等。
三、考核步骤及时间安排
1.
研究生自行下载《广东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复印件在4月6日前提交学科秘书审核。其中,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同时登录研究生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环节管理”中“发表论文”处提交。学科秘书审核后分别交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在考核表中签署综g="EN-US" style="font-size: 14pt">
2.
3.
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各学科点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将在5、6月份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